(一)企業簡介
該公司是一家專注于清潔能源與新能源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能源集團公司,公司總部在香港,是中國最大非公有制環保電力控股企業,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制造商。集團主要業務由電力、光伏材料、新能源、天然氣及綠色人居地產五大產業板塊,共有3家控股參股的上市公司。集團自創建以來,始終秉承“把綠色能源帶進生活”的理念,持續為社會提供優質的能源與服務,通過創新驅動、追求卓越,致力成為最受尊重的國際化清潔能源企業。
(二)項目需求
不打破原有公司薪酬福利體系,在公司原有激勵政策基礎上額外設計一套長期激勵方案,公司管理層建議激勵方式以股權激勵為主導形式,將現有的管理中心的管理團隊、項目開發團隊、運營企業核心管理團隊與股東的價值增加做利益捆綁。
分享時間要體現長期性,以三到五年為期間,按時間分解比例授予或分享,同時體現崗位價值差異。
(三)解決方案
1.激勵對象:對集團業績增長有較大影響力的職級9級(含)以上中高層管理人員,包含在新疆、內蒙古、山西、非洲、東南亞等條件艱苦地區工作的核心管理人員。
2.虛擬股票的設定:設定本方案實施當年1月1日為基準日。根據虛擬合并報表,基準日之前的三年平均凈資產額,虛構股票。虛擬股票總數的10%,用于全體激勵對象的分配,包括初始分配部分與預留部分。
3.激勵的標桿:考慮到電力行業外部環境因素波動的周期性(如煤價),為盡可能平抑周期性波動,本方案以2011-2013年虛擬股票的平均每股凈利潤為標桿線。方案有效期內如果虛擬股票的當期每股凈利潤超過標桿線,則超過標桿線的增值部分,作為每股虛擬股票的當期收益。如果未超過標桿線,則當期激勵收益為零。
4.虛擬股票的分配:根據各業務板塊集團未來業績增長的貢獻關聯度,參考各崗位的薪點值或崗位系數,結合工作條件艱苦程度,確定各激勵對象享有的虛擬股票數。
5.激勵收益的兌付:為提高人才穩定性、降低流失率,同時為員工提供分享集團投資收益的空間,每期激勵的兌付分兩次。第一次于當期結束后2-4個月內以現金方式兌付40%;余下60%由集團統一管理,用于給激勵對象認購集團投資基金的股份。
6.認購股份的管理:集團為激勵對象認購的投資基金,由集團管理機構統一選定。在該股份認購之后、但尚未兌付給激勵對象之前的期間,該股份所產生的收益及虧損均屬于激勵對象。